奥地利心理学家弗洛伊德指出,人格是由“本我”、“自我”“超我”三个部分组成的整体。
本我是人格结构中最原始的部分,其成分是与生俱来的,自我与超我是由本我逐渐分化来的。本我包括一些本能性的冲动,其中又以性的冲动和侵犯冲动为主。本我受“惟乐原则"支配,它所支配的行为不受道德规范的约束,甚至是在潜意识之中的。
自我是在本我发展过程中与周国的现实世界相互接触,从而在适应现实环境中形成的。它受“现实原则”支配。自我介于本我与超我之间.其主要功能有:获得基本需要的满足,以维持个体的生命;调节本我的需要,以符合现实环境的条件;管理不为超我所接受的冲动;调节本我与超我的冲突。
超我是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将社会规范、道德标准、价值判断等内化的结果,即平常所说的“良心”、“理性”。本我追求享乐;自我受到现实环境的限制;超我则评价是非善恶,其主要功能有:管制社会所不容的原始冲动;诱导自我使其能以合乎社会规范的目标代替较低的现实目标;使个人向理想人格发展。
弗洛伊德认为,超我形成是个体社会化的结果,社会化过程就是促使人格的三个部分平衡发展。一旦平衡被打破,就会产生精抻病或心理变态。婴幼儿期的生活经验是构成个人人格的主要因素,也是社会化的最重要阶段。童年期的社会化奠定了个人一生发展的基础。
精神分析理论比较完整地解释了人格结构和人格发展,它对心理学的贡献是:确认以往生活经验对以后行为的影响,因而重视行为的历史原因;重视潜意识的过程,加深了对人类行为深层原因的探讨,扩大了心理学研究的范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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