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们经常把他人的行为归因于人格或态度等内在特质上,而忽视他们所处情境的重要性。L.Ross称之为基本归因错误。犯这种错误的原因与两方面的因素有关:一是人们总有一种对自己活动结果负责的信念,所以更多地从内因去评价结果,而忽略外因对行为的影响;二是因为情境中的行动者比其他因素突出,所以人们把原因归于行动者,而忽略情境背景。
基本归因错误有时表现为行动者与观察者之间的偏差:当人们作为一个评价者对他人的行为进行归因的时候,往往倾向于稳定的内部的归因,即观察者高估个人特质因素,行动者高估情境因素是作用。
运用基本归因错误能使一个人高估其他人的知识。Ross等人1977年在斯坦福大学进行了一项研究,在研究中把学生两两分成一组,一问一答。一个是发问者,一个是回答者。实验中让发问者自编10个题目,向被问者发问,尽量难倒对方,最后让双方评估自己和对方发知识。研究表明,当发问者所编的问题很难时,被问者会高估发问者的知识,被问者认为与自己相比,对方的知识很丰富。显然,在研究中被问者注重外在的行为而忽略情境。被问者以为发问者有丰富的知识,认为他们知道这些难题的答案。但实际上他们忽略了情境里的人为因素,即发问者可以编造任何他自己喜欢的问题。他们未必知道问题的答案,即使如此,发问者还是让被问者对自己产生较高的评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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